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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口腔医院院内比选公告(项目:TJSKQYY-2024-HW-023) | ||||||||
通知公告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SKQYY-2024-HW-023 项目名称:天津市口腔医院购置普通面弓项目 项目预算:3.2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探,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竞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材料,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若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为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7)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的规定,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非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到2024年12月03日 方式:网上获取,投标人将《附件1:基础报名表》的EXCEL版、加盖公章的PDF版以及加盖公章的《附件2:承诺书》PDF版(来院人员均需填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skqyyjfzhbgs@tj.gov.cn,视为报名参加,文件命名方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以上信息审验合格后将通过邮箱回复比选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30 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30 开标地点:天津市口腔医院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天津市口腔医院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5号 联系人:纠风办公室 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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